硬要切西瓜!火爆男「車停平交道」跳針飆罵…幾秒後火車來了
記者王悉宇、黃資真/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一名王姓男子昨(14日)開車上班,行經平交道時碰上對向黑色轎車「切西瓜」硬要左轉,雙方對峙不下,對向駕駛更直接將車停在平交道上下車理論,最後在一旁保全調解下氣沖沖離去,而不到1分鐘後火車疾駛而過,所幸未造成更嚴重的後果。警方表示,黑車駕駛已違法,將調閱監視器釐清車主身分並制單開罰。
▲男子開車行經平交道時,碰上對向車輛切西瓜執意左轉,對方插口袋下車理論。(圖/記者王悉宇翻攝,下同)
畫面中可以看見,王男駕車欲通過平交道,對向黑車卻硬是從前方左轉,險些碰撞,王男傻眼拉下車窗喊「你在切什麼西瓜」,黑車駕駛竟當場將車停在平交道上,下車對着王男跳針吼「你不會開走喔」,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平交道保全見狀連忙上前調解,最後在王男退讓下,讓黑車先行左轉,但此舉相當危險,若柵欄此時放下、火車通過,恐釀成更嚴重的事故。
王男無奈表示,黑車駕駛下車後就開始連番叫囂,但當時連平交道保全都說不應該直接硬切,後來他擔憂火車不知道何時會通過,保全也請他讓,他才倒車禮讓,期間對方仍不斷飆罵,最後在保全喝斥下才上車離去,沒想到正好不到1分鐘後火車就經過,相當驚險。
鐵路警察局迴應,本案發生在14日上午8時6分,2輛自小客車行經斗六市後莊一平交道,因會車發生僵持對峙引發糾紛,警方接獲臺鐵通報,經調閱民衆提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查獲黑色自小客車臨時停車於平交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第54條第3款規定「令對象車輛已有臨時停車於網狀線上」,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本分局將調閱平交道監視器影像,釐清上述時間點違規車輛車牌,以查詢違規車主身分,並依違規事實制單舉發。
鐵路警察局呼籲,民衆行經平交道應確實做到停看聽,如於平交道附近發生糾紛,應先將車輛駛離平交道範圍,勿於平交道範圍內停放車輛,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