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1500萬交保 離開法院激動哭喊:「我沒有貪污!」
應曉薇交保。(賴佩璇攝)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訴收賄,她26日出庭應訊表示她跟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認識30多年了,對方只是捐給5個協會共4500萬元,她沒有貪污,也不是協會負責人,她與柯文哲也不熟,更沒有帶着沈與柯見面,她也否認企圖逃亡的指控。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她離開法院時先哽噎後哭喊:「我沒有做錯事!」、「我沒有貪污!」,最後在親友陪同之下搭車離去。
應女26日出庭激動地說,她只是到臺中買機票要出國並沒有要逃亡,檢方指控她犯後態度不佳,但她沒有犯罪沒有貪污,當然沒有犯後態度問題;她遭羈押這4個月「不見天日」,她只是市議員協助陳情也沒有施壓公務員,她很委屈。
檢方指控應曉薇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爲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爲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爲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