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北騎士未兩段式左轉遭警攔查 飆罵「米蟲」2萬和解收場

28歲駱姓男子今年2月間,騎車行經臺北市市民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未應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遭警方攔查,情緒激動飆罵警察「米蟲」還夾雜中英文穢語,遭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駱男與松山交通分隊員警以2萬元達成和解,員警撤告,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全案起源於,今年2月24日下午3時許,駱男騎車行經市民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松山交通分隊王姓員警當場攔查、舉發,駱男心生怨恨,涉罵員警「米蟲」、「廢物」、「垃圾」、「人渣」、「幹你孃機掰」、「Fuck your mother」等語,遭依妨害名譽罪嫌送辦。駱男涉公然侮辱罪嫌遭起訴,臺北地院日前開庭,雙方以2萬元達成和解,員警撤回告訴,法官今年7月諭知公訴不受理。

松山分局呼籲,面對依法執行公務之員警應保持理性,如民衆心有不服應循法律途徑解決,若對公務員辱罵、恫嚇或出手拉扯、攻擊,甚至有毀損蒐證器材或公務員隨身配備的情形,都有可能觸法。

駱姓男子未應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遭警方攔查,情緒激動飆罵警察「米蟲」。記者蕭雅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