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陸委會變錦衣衛 擬設「韓國瑜條款」?
陸委會變錦衣衛 擬設「韓國瑜條款」?(中天新聞)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左)、高雄市長韓國瑜(右)。(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市長韓國瑜近期出訪中國大陸進行城市交流,將此次定位爲經濟行,並拜會國臺辦主任劉結一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中聯辦主任,但和大陸當地政要會面顯然讓蔡政府心生不滿,在總統蔡英文隔海作出指示後,陸委會擬設「韓國瑜條款」,修法管理縣市長、政務人員赴港澳的申請流程及行爲。主委陳明通表示,是否對高雄市長韓國瑜開罰,要看韓是否與對岸有政治性的「合作行爲」。對於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分管陸委會業務的國民黨高思博,質疑陸委會此舉淪爲錦衣衛,陳明通強調是誤會,還沒有要開罰、只是要先請韓國瑜來說明。
陸委會25日表示,韓國瑜當初在申請赴陸參訪計劃時,並未提及會與國臺辦主任劉結一會面,直到當日上午才突然補件此行程,且與中聯辦官員的會面也沒公開,與他行前保證行程會公開透明不符。韓此行涉及「極其敏感的政治行爲」,已要求他在返臺後限期說明,若被判定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下罰鍰;總統蔡英文也隔海要求陸委會研究是否要修法管理。
行政院25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針對兩岸關係條例修法達成共識,未來兩岸若簽署政治協議,協商前後皆須經國會雙重審查,並經全國性公投通過。陸委會強調,爲使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所列人員,赴港澳時能有相關申請流程及行爲規範,陸委會正研議、草擬在港澳條例中增列相關規定,以強化必要的管理。
陸委會此舉也被視爲是「韓國瑜條款」,因韓國瑜出訪後,臨時增加會見國臺辦官員,加上進入港澳中聯辦的地位特殊,因此引發關注,遭到綠營嚴厲批評。高思博批評陸委會這樣的行爲,是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作對付對兩岸未來發展與蔡政府不同意見者的工具,是在誅殺政治異己,淪落爲綠朝的「錦衣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