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交部修Uber條款!司機辛酸「恐1個月載嘸1人」 網譏:只有去桃機能叫?

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計費必須以1小時爲起租時數。(圖/記者周書羽攝)

記者曹悅華臺北報導

交通部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臺合作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爲起租時數等規定,引發小客車租賃業嚴重不滿,擁有5年Uber駕駛經驗吳姓司機直言,自己投入這行後還負債10萬,法律一改「可能1個月都載不到1個人」,滿腹辛酸溢於言表,對此網友也諷刺「以後只有去桃機才能叫車了嗎」。

在得知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後,小客車租賃業一陣撻伐,於今(22)日下午1點召開「小客車租賃業暨代僱駕駛向全民請命」緊急記者會業者氣憤政府「去吃大便」,若交部在月底前沒有正面迴應的話,不排除在3月發動第二次抗爭動員上萬輛Uber,表達強烈不滿。

▲小客車租賃業擬發動二次抗爭。(圖/記者曹悅華攝)

一位擁有5年Uber駕駛經驗的吳姓司機透露,得知消息後感到非常驚訝,他說Uber並不是要獨佔市場,而是要給民衆多一點選擇,所以今天大家公平競爭,由消費者做選擇,把服務做好,這纔是最重要的。

該司機提到,爲投入Uber行列,有些人貸了款買車,甚至到現在都還沒繳清貸款,這個公文發佈後要這些司機怎麼辦,「不能說一邊要犧牲另外一邊,難道不是爲了選票嗎」。他舉自身爲例,自己貸款也還沒繳完,入行5年多還有10萬要繳,基本上每個月貸款開銷都要1萬多,所以每天都花很多時間在開,儘量把服務做好,希望得到乘客肯定。

▲Uber司機無奈表示,法規上路後對自己影響非常大,1個月可能都載不到1個人。(圖/記者曹悅華攝)

該司機表示,計程車不能因爲生意不好就怪別人,而應該是生意不好,要檢討一下是不是真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他認爲政府應該好好去輔導這些計程車如何有競爭力,而不是一味把Uber打出去,「Uber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這是一個新興的產業」。

至於Uber條款上路後對司機收入是否有影響,該司機說「根本就會沒有工作」,尤其是每趟要1小時以上,家住新店機場也不會超過1個小時,而且還要再回到原點,「這是在開倒車」,直言搭乘超過1小時的客人真的很少,「1個星期都不到1次,甚至1個月也只會有1次」,臺北跑到新竹纔會超過1個小時,不然就是塞車,基本上都不會超過,承認對自己影響很大。

據悉,目前法案在預告修正階段,交通部會廣納各界意見、聆聽各界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