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國中本土語課綱必選修惹議 潘文忠回應了

教育部今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教育部長潘文忠會前受訪。記者趙宥寧/攝影

教育部課審大會日前決議,本土語在國中教育階段,國一、國二列部定必修,國三改採選修,預計111學年度實施。消息一出,卻引來原教盟不滿,今天更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認爲依國家語言發展法應是「各年級」必修,教育部違反語發法立法意旨;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則表示,課審大會的決定完全符應語發法的立法意旨。

教育部今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潘文忠會前受訪時表示,課綱修訂過程依法邀集相關部會給予意見參考,目前課審大會充分討論對語發法的詮釋,也徵詢文化部意見後,做成這樣的決定,完全符應語發法的立法意旨。

潘文忠表示,對於關心本土語言發展的團體建議,教育部也會在課綱完成修定後做相關準備,包含師資、教材,在111學年度上路。

有關原教盟建議全額公費培育本土語文師資部分,教育部表示,地方政府可依需求提報培育本土語文公費師資生,教育部也已啓動專任師資培育,另持續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族語老師及現職教師培訓,原住民族委員會也已推動直播共學,藉由網路遠距教學,提供學生學習族語機會。

至於輔導及補助民間研編、印製本土語文教材,教育部表示,自民國91年已完成38種族語九階教材,之後除新增族語至42種外,目前也在編輯高中原住民族語文教材,另也補助各地方原住民族資源中心研發教材,未來也勵民間研發教科用書,讓教材能夠更優質多元。

原教盟建議教育部修正《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具體「各階段各年級」字樣納入法規。教育部則表示,依課審會審議大會之決議,108課綱總綱修訂草案已將國家語言列爲部定課程;另爲保障原住民籍學生學習權益,學校應於九年級彈性學習課程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至少每週1節。

教育部表示,將持續與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合作,審慎務實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教育部已盤點、規劃各語言別課程之配套措施,以滿足學生選習國家語言需求,尊重學生多元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