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大巨蛋經濟 北市擬停徵娛樂稅

行政院9月拍板授權地方可停徵特定項目娛樂稅,臺北市長蔣萬安(左一)28日承諾,臺北市未來會全面停徵娛樂稅。(溫予菱攝)

行政院9月通過《娛樂稅法》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行停徵特定項目娛樂稅。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28日在臺北市議會備詢,被問及對停徵娛樂稅的態度時,首度明確表態說,「臺北市未來會全面停徵娛樂稅」,並允諾大力發展演藝、文化、表演和運動產業。

財政局長鬍曉嵐補充說明,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法,臺北市就會啓動停徵娛樂稅程序。而臺北市截至10月底止,娛樂稅徵收金額爲2.11億元,來源也以演唱會爲大宗。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吳世正昨質詢指出,娛樂稅是1942年訂定的稅制,當時民生經濟低迷,爲充實國庫及提倡戰時儉約生活風氣而提出的特別稅,但至今電影、表演等活動已成大衆娛樂,顯然稅制已不合時宜。

吳世正直言,高雄近期積極與臺北分食演唱會經濟大餅,採「不收錢、不收租金」的手段,刺激許多藝文活動選在高雄舉行;臺北有大巨蛋優勢,若未來再減收娛樂稅,增加主辦單位意願,帶動娛樂經濟,對臺北市帶來的經濟收益可能不只2、3億元。

他強調,既然行政院會已經通過修正草案,將授權地方政府決定是否免徵娛樂稅,北市府就應該在立法院同意後馬上響應,不要等到法案通過纔開始研究,只會讓其他縣市搶得先機。

對此,蔣萬安明確表態,臺北市未來會全面停徵娛樂稅,並且大力發展演藝、文化、表演和運動產業。他強調,臺北市是最有潛力發展演唱會經濟的城市,再加上大巨蛋啓用後,除體育賽事,也將迎來首場演唱會,對於未來發展大巨蛋經濟非常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