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UBER司機遭控性侵 林姓司機主動到大安分局說明
一名女子在爆料公社上指控友人被一名38歲的林姓UBER司機性侵。據受害人表示,本月22日凌晨3時許,與朋友聚會完,搭乘UBER從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前往中和,不料上車行駛一段路後,車子突然停下,司機就下車到後座開始性侵,最後被被害者反抗才停止,據悉目前被害女子已經驗傷,併到中和分局製作筆錄。
▲林姓UBER司機認爲事實與被害女子所控訴的內容不符,主動到大安分局說明案情。(圖/記者趙永博攝)
據瞭解,被害女子描述當日晚間在北市東區夜店與友人聚會,席間有飲酒。一直到返家時,朋友建議搭乘UBER較爲安全,所以在凌晨3時許搭上了林姓UBER司機的轎車返家,女子在車上閉目養神,不料行駛一段路途後,林男將車輛停在暗巷旁,打開後座車門,將被害女子推倒意圖強吻。
被害女子立刻驚醒,並立刻轉頭閃躲,林姓司機見女子不從,便伸手掐住女子脖子,並企圖強脫女子的衣褲,被害女子這時不斷掙扎,用雙腳踢向林姓司機,讓林男感到疼痛才作罷回到駕駛座。此時,被害女子想要開車門逃跑,卻發現車門被林男鎖上,無法從車內打開,林男也立即發動車輛,咆嘯說要往朝三重方向駛去。
被害女子原本要回中和的住處,見車子行駛在往三重方向的高架道路上,便打電話向朋友求救,並打開車窗告訴司機如果硬要開去三重,她就要跳車。林姓司機這才往中和方向開去,女子表示受到驚嚇後,一直到家門下車,才發覺褲子滑落,女子不忘拍下林男車牌,並將行駛路線及時間截圖紀錄。
22日上午被害女子由朋友陪同,至雙和醫院驗傷後,再到中和分局偵查隊報案並製作筆錄。對此,中和分局表示,全案已轉交案發地大安分局偵辦。
林姓UBER司機得知自己遭到女子提告性侵後,22日下午也到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向值班員警表示,事實與被害女子所陳述的內容不符,但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由於記憶體容量不足,沒有記錄下當晚載客的過程,並希望可以先行備案,泰山分駐所完成備案後,也請林姓司機到大安分局說明案情。
林姓司機22日深夜12時許,由大安偵查隊員陪同,搭乘警方的偵防車到大安分局偵查隊說明案情,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性侵該名被害女子,林姓司機通盤否認,並表示不認識該女子。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所長林宇鴻表示,林姓男子已經到分局配合調查,經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該車並無在大安分局轄區進行停留,詳細過程警方認爲還要再詳加調查。
▲被害女子到雙和醫院驗傷後,在爆料公社上由朋友轉貼出驗傷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女子將UBER搭乘紀錄截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