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保時捷男北屯狠釀車禍逃逸 到案辯「吃藥精神差」

臺中市許姓男子在5日凌晨駕駛保時捷休旅車,行經北屯區時,撞上停放在路旁停車格內的轎車,被害車主隔天取車時才發現,車頭車尾都因此凹陷變形,趕緊報警,警方透過路口監視器,在獲報後5小時內,通知許到案,許辯稱「有吃安眠藥精神不好」,因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依道交條例告發,後續由被害車主提告毀損求償。

臺中市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5日接獲淩姓車主報案,停在崇德路三段停車格內的愛車,疑遭人撞擊,導致後擋玻璃全碎、車尾凹陷,車頭也撞上與前方停車格內休旅車,車頭車尾都嚴重凹陷毀損,因肇事駕駛未留在現場,因此報警。

警員調閱監視器,也向附近店家、住戶查訪,順利在附近店家一名夜班員工那裡獲得關鍵信息,該員工證稱,事發當晚約莫半夜三點半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當時因正在工作無法外出查看,警方根據此一時間線索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時間是5日凌晨3時許,當時有一輛疑似肇事休旅車駛離。

警員在獲報後5小時內,順利聯絡到涉案的許姓男子(46歲)到案,他辯稱,當時有服用安眠藥物,精神狀況不佳,發生事故時,「因身體不舒服,只想趕快回家」,纔會沒有留在現場。

警方依違反道交條例規定,告發許男,也聯絡被害車主,後續由被害車主向許協調賠償事宜,或提出毀損告訴。

警方呼籲,發生車禍即便無人傷亡,也應報警,留在現場處理,否則依據道交條例規定告發,肇逃財損案件可罰1000元至3000元罰鍰,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不可輕忽。

臺中市許姓男子5日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時,撞上路旁停車格的轎車,造成2車受損,保時捷車頭受損。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許姓男子5日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時,撞上路旁停車格的轎車,造成2車受損,其中一輛轎車的車頭、車尾凹陷變形。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許姓男子5日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時,撞上路旁停車格的轎車,造成2車受損,其中一輛轎車的車頭、車尾凹陷變形。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許姓男子5日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時,撞上路旁停車格的轎車,造成2車受損,其中一輛轎車成夾心餅乾,車頭、車尾凹陷變形。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許姓男子5日駕駛保時捷行經北屯區崇德路三段時,撞上路旁停車格的轎車,造成2車受損。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