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央行升息 南市府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
臺南市政府負債總額約新臺幣415億元,因應央行升息,市府規劃發行公債,且制定自治條例草案,9月13日將召開2場公聽會聽取民意、完善法令,再送市議會審議。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市府公共債務約387億元,作業基金債務約28億元,公共債務雖持續降低,但因中央銀行民國110年至112年間升息5次,債務利息不降反升。
因此,市府規劃發行公債,參考中央、臺北市及高雄市公債經驗,制定臺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希望藉由債券利率固定優點,減輕市府債息負擔。
財稅局預定9月13日上、下午分別在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新營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3樓各舉辦1場公聽會,廣納民意,作爲制訂自治條例草案參考依據,以完善法令。
財稅局表示,目前臺中市、高雄市已通過公債發行相關自治條例,臺南市也將跟進備妥法源,希望市議會審議通過,但市府發行公債額度未定。
公聽會由市府相關局處官員,並邀請市議員、市庫代理銀行,以及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團體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