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拒收」法庭文件! 南韓憲裁:7天以內必須交出答辯狀

▲大韓民國憲法裁判所。(圖/達志影像)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緊急發佈戒嚴,派遣軍警封鎖國會、強闖中選會,涉嫌主導內亂罪,14日被國會以204張贊成票通過彈劾,全案送交憲法裁判所(憲法法庭)審理。如今,南韓憲法裁判所表示,昨(16)日已向尹錫悅送出彈劾審判議決書,要求尹錫悅必須在7天以內交出答辯狀,不過目前尹錫悅仍未完成簽收。

根據《韓聯社》,南韓憲法裁判所法官金炯枓今(17)日上午通勤時,向現場採訪記者表示,在通知尹錫悅已送達彈劾審判議決書時,內文還要求尹錫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遞出答辯狀,「昨天(16日)上午已經發送通知」。

依照規定,在彈劾審判議決書送達尹錫悅處所後,從該日起的7天以內,尹錫悅必須遞交答辯狀。假設16日議決書送達尹錫悅處所,尹錫悅必須在23日以前交出答辯狀。否則,一旦議決書送達時間發生延誤,則尹錫悅遞交答辯狀的期限將會往後延。

只有尹錫悅遞交答辯狀、答辯狀成功送抵憲法裁判所,憲法裁判所才能將國會所通過的彈劾訴追議決書,和尹錫悅所遞出的答辯狀進行比對,並以兩份資料爲基礎,全面檢討兩造的主張。

最新消息,目前尹錫悅仍拒絕簽收憲法裁判所寄發的文件。

其中,由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搜處)、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國防部調查本部所組成的「合作搜查本部」,16日上午傳喚尹錫悅,要求18日上午10時前往位於京畿道果川市的公搜處辦公室接受調查,儘管透過派遣專員送達或是掛號郵件等方式,分別送往首爾市龍山區漢南洞總統官邸、總統辦公室,卻接連遭到各種理由拒絕簽收。

▲南韓憲法裁判所6名現任法官,從左上(順時針)依序爲鄭亨植、文炯培、金福馨、李美善、鄭貞美、金炯枓。(圖/達志影像)

南韓法律界人士17日解釋,彈劾審判所遵循的刑事訴訟法,在原則上採取「到達主義」。所謂「到達主義」,即以文書到達時效爲原則,以發信或其他情形生效爲例外,指意思表示於其到達相對人之處時,才發生效力。

依法規定,南韓憲法裁判所以9名法官組成,然而因所長李悰錫、法官李榮真、法官金基潁10月17日期滿卸任,使目前憲法裁判所只剩下6名法官,分別爲鄭亨植、文炯培(現代理所長)、金福馨、李美善、鄭貞美、金炯枓。

不過,隨着文炯培、李美善即將於明年4月結束任期,外界相當擔憂總統尹錫悅彈劾案是否能在明年4月以前完成辯論與審理、裁決。對此,金炯枓回道,「要做過以後才能知道(是否能在明年4月以前完成裁決)。」

另外,憲法裁判所也表示,彈劾審判辯論過程並不會對外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