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琪購買大麻給狗吃 高檢署再議結果出爐
殷琪購買大麻給狗吃,高檢署再議結果出爐,予以不起訴,全案確定。(翻攝畫面)
高鐵前董事長殷琪自美國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因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遭調查局懷疑是「毒郵包」送辦。士林地檢署認爲殷琪不知情,去年10月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士檢偵查已完備,再議無理由,已於上月駁回再議,殷琪獲不起訴確定。
調查局發現,殷琪去年5月12日自美國加州舊金山上網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去年5月17日搭乘飛機返回臺灣,5月25日委託美國管家透過國際郵遞,把商品寄送給在臺灣的女兒。
去年5月31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察覺殷琪寄送的包裹中的商品成分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當場查扣,並函送調查局。調查局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將殷琪送辦。
檢方偵查時,殷琪供稱她不知道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THC)成分,她因養了4只狗,其中1只狗會咬人,也不願讓人觸碰,她在美國得知CBD對狗有很大的幫助,能舒緩狗的情緒,因此上網購買,女兒不知情。
士檢認爲,商品網站僅載明商品含有CBD,且商品外觀上印有犬貓圖案,並標註供犬貓使用,難認殷琪能因此知悉商品含有大麻或THC。
檢察官因殷琪在調查局訊問時,自願同意接受尿液鑑驗,無查出毒品反應,罪嫌不足,去年10月把殷琪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聲請再議。高檢署今年3月駁回再議,殷琪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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