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等問題,國信證券被暫停私募產品備案3個月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信證券”)被暫停私募產品備案3個月。

7月5日晚,國信證券發佈公告,表示收到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存在個別產品爲其他金融機構違規運作資金池類理財業務提供便利等多項違規,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深圳證監局調查,國信證券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開展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主動管理不足;二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三是個別產品爲其他金融機構違規運作資金池類理財業務提供便利;四是存在產品投資限額授權不審慎、債券評級方法客觀性不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等問題。

因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3號)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爲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的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的行政監管措施,暫停期間自2024年7月6日至10月5日。

“如果對本行政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深圳證監局說道。

對於此次罰單,國信證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對相關業務開展了全面自查,將進一步強化各項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規範執業意識,持續建立健全相關內控制度,對所涉問題全力推進整改。

“2023年度,公司開展的券商資產管理業務營業收入佔總營業收入的2.86%。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主要涉及資管新規前成立的產品,不影響公司現有淨值型產品正常運作,對公司收入和利潤的影響較小。公司後續將嚴格遵守監管要求,以市場需求爲核心,以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爲原則,做負責任的管理人,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回報。”國信證券說道。

4月16日,國信證券發佈2023年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3.17億元,同比增長9.08%;歸母淨利潤64.27億元,同比增長5.57%;扣非淨利潤64.01億元,同比增長7.55%。

4月30日,國信證券披露2024年一季報。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3.62億元,同比下降19.24%;歸母淨利潤12.29億元,同比下降30.51%;扣非淨利潤12.24億元,同比下降30.26%。

據大智慧VIP,截至7月5日收盤,國信證券報收8.33元,跌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