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覆盤   富滿微本週累計下跌6.99%,半導體板塊下跌2.87%

【行情表現】

11月18日至11月22日

本週創業板指下跌3.03%,半導體板塊下跌2.87%。

富滿微本週累計下跌6.99%,周總成交額13.02億元,截至本週收盤,富滿微股價爲36.84元。

富滿微大股東違法減持被罰 “非主觀故意”也難逃追責

一紙處罰落地,富滿微(300671.SZ)控股股東違法減持套現一事塵埃落定。11月19日,富滿微發佈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違法,以及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股票的行爲,控股股東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集晶香港”)正式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集晶香港合計被處以420萬元罰款,富滿微實控人劉景裕也被處以50萬元罰款。時代投研注意到,控股股東集晶香港買賣股票的時間發生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6日,其間富滿微股價曾大幅上漲,大股東此時減持頗有逢高套現的意味。集晶香港如今仍爲富滿微大股東,由富滿微實控人劉景裕100%持股,而劉景裕同時還擔任富滿微董事長、總經理職位。

合計被罰470萬元!富滿微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違規減持被罰,公司連年虧損

11月19日晚間,富滿微(300671.SZ)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集晶香港”)及實控人劉景裕收到深圳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集晶香港在減持公司股票過程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深圳證監局決定,對集晶香港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劉景裕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集晶香港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富滿微”股票行爲給予警告,並處以320萬元罰款。自2022年起,公司的營業收入、淨利潤以及毛利率均呈現出下降趨勢,至今公司仍未扭虧。控股股東減持超5%未披露。

富滿微:控股股東信息披露違法遭罰420萬元

富滿微公告,公司控股股東集晶香港因信息披露違法及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股票行爲,被中國證監會深圳局警告,並處以420萬元罰款。其中,對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股票行爲處以320萬元罰款。集晶香港在持股比例減少達5%時,未履行報告、公告義務。劉景裕作爲集晶香港的實際控制人,也被警告並罰款50萬元。上述處罰不會對公司的日常運營造成重大影響。

富滿微控股股東信披違法、轉讓股票違規領420萬元罰單 合規意識在哪?

11月19日,富滿微(SZ300671,午盤股價:39.31元,市值85.59億元)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集晶香港信息披露違法及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股票行爲遭到深圳證監局重罰超400萬元。此次事件凸顯了上市公司股東在信息披露和股票轉讓方面的合規風險。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集晶香港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間,持股比例累計減少達到公司總股本的6.5053%,違反了信息披露規定。集晶香港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熱點 信披違法、違法轉讓股票 富滿微控股股東被罰420萬元 實控人被罰50萬元

富滿微控股股東和實控人遭深圳證監局罰款。11月19日,富滿微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深圳證監局對集晶香港信息披露違法、違法轉讓富滿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司(簡稱“富滿微”)股票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經查明,集晶香港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間,集晶香港作爲富滿微控股股東,所持“富滿微”股份比例累計減少達公司總股本的6.5053%。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6月18日,集晶香港共賣出“富滿微”股份8,802,098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3890%。

【同行業公司股價表現——半導體】

代碼名稱最新價周漲跌幅10日漲跌幅月漲跌幅688981中芯國際88.77元-6.47%-11.5%2.12%002156通富微電29.66元-4.81%-11.52%9.77%688256寒武紀-U492.00元8.45%14.15%8.47%002371北方華創422.53元-0.04%-5.63%7.69%688041海光信息123.90元1.64%-9.56%-3.52%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