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製作不實筆錄 新北刑大、土城5員警、1女子獲交保
新北市刑大偵一員隊鄭姓偵查員之前在土城警分局任職時,疑因偵辦槍砲案與嫌犯有情資交換,涉以不實筆錄聲請搜索票,新北地檢昨指揮台中市調處與新北市警局,至土城分局及刑大偵一隊搜索帶回鄭男與土城警分局共5名員警及1名女子共6人,檢方復訊後依涉犯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諭令鄭男以10萬元交保,另4名員警3萬元交保,製作筆錄女子則是1萬5000元交保。
檢調調查,鄭男在擔任土城警分局小隊長期間,查緝一起槍砲案時,疑在過程中與被逮的犯嫌進行情資交換,以「不法辦」該名證人毒品部分,當作換取槍砲案件線索的條件,並找1名女子製作不實筆錄,指稱有人涉毒品案。今年3月間,犯嫌向新北市警察局、新北地檢署檢舉此事。
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新北市刑大隊與臺中市調處,兵分7路搜索新北刑大、土城警分局與相關人住居所等,將鄭男等5名員警與1名製作筆錄女子共6人帶回調查。
檢方昨漏夜復訊後,依涉犯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諭令鄭男以10萬元交保,另4名員警以3萬元交保,製作筆錄女子則是1萬5000元交保。
新北市刑大回應,將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積極偵辦,展現端正警察風紀的決心,以維警譽。
新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