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吸收成共諜!前立委羅志明無罪理由曝光

前臺聯、國民黨籍立委羅志明與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疑似遭中共勢力吸收、協助發展共諜組織一案,高雄地院查無羅、夏(左一)兩人協助發展共諜組織的行爲,判羅、夏2人無罪。但夏確實曾引介14名退役海軍將領赴陸參加「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有違《國家安全法》,判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袁庭堯攝)

前臺聯、國民黨籍立委羅志明與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疑似遭中共勢力吸收,號召臺灣退役高階將領赴陸接受「和平統一、武統臺灣」思想洗禮,回臺發展共諜組織。高雄地院查無羅、夏兩人協助發展共諜組織的行爲,判羅、夏2人無罪。但夏確實曾引介14名退役海軍將領赴陸參加「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有違《國家安全法》,判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羅2000年前爲國民黨籍立委,2001至2008年間轉爲臺聯,臺獨色彩鮮明,2006年曾參加高雄市長選舉,2009年轉回國民黨籍,2012年參與屏東立委選舉失利後淡出政壇,曾任臺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目前爲元富土地開發公司負責人。夏爲海軍退役少將,曾任海軍岳陽艦艦長、海軍兩棲艦長、168艦隊副艦隊長及海軍司令部少將政戰副主任等軍職,也是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

檢方查出,「統一促進會」、「黃埔軍校同學會」都是大陸具政治性的準官方社會團體,也是中共統戰部附屬團體。其中,統一促進會負責聯繫大陸、香港、澳門、臺灣、海外各界人士及團體,從事對臺統戰、滲透、情搜及發展組織。黃埔軍校同學會則負責串連臺港澳海外的黃埔同學,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策。

羅志明2013年擔任臺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時,與「廣州市太普樂生物技術公司珠海分公司」董事長李姓男子密切往來,爲求在陸發展事業順利,竟與李男配合,假借舉辦高爾夫球賽,引介夏復翔與李男認識。

2013年起,2人前後引介48名臺灣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將,13趟共194人次赴陸,強調「只要自費機票錢、其餘食宿、球敘費用全免」,與陸方人員座談、餐敘,由陸方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臺灣」等統戰思想,並詢問退將祖籍及是否有意返陸居住等話題,藉此對臺灣退將進行思想引導,同時提供中共情治人員接觸、拉攏吸收的機會。

羅、夏2人均承認曾赴陸,但否認協助中共發展組織,遭檢方認定「串共」,依《國家安全法》起訴。羅志明的劉姓女助理、夏復翔的太太,以及前海軍艦隊司令部中將司令徐忠國3人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從小就沒犯過什麼錯!」夏強調,官司尚未定讞,不方便多表示意見,但會先回去和律師討論是否上訴,宣判結果確實讓他鬆了一口氣。

高雄地院表示,檢方提出的事證,無法證明李男是否爲大陸情治人員,因此難認羅、夏2人引介臺灣退役軍人赴陸是協助發展共碟組織,此部分羅、夏2人無罪。不過,夏在2014至2018年間確實引介14名臺灣海軍退役將領赴陸參加「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招待,所幸尚未有人遭該組織利用,因此夏發展組織的行爲僅止於「未遂」,考量他已坦承大部分客觀行爲,否認發展組織及危害國安的態度,仍依《國家安全法》輕判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