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臺中11戶捷運宅作公有宿舍違背預算精神 秘書處:效益更高

臺中市議員楊大𬭎認爲,秘書處把分回的捷運宅拿來作爲公有宿舍使用,顯然違背預算精神。(楊大𬭎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捷運文華高中站捷運宅市府分回37戶,有11戶將作爲公有宿舍使用。市議員楊大𬭎28日質詢指出,捷運宅是政府投資、以出售爲目的,收益要注入軌道基金支,秘書處卻把它拿來作爲公有宿舍使用,顯然違背預算精神。秘書處迴應,分回建物原先就沒規畫做一次性處分,除可持續持有資產、保持未來運用彈性外,所收益的租金也可挹注回軌道基金,效益更高。

楊大𬭎指出,文華高中聯合開發的房屋是原本是要標售,並將收益送回軌道基金,軌道基金屬於作業基金、是獨立的個體,未來要供應臺中市軌道建設的經費需求,因此軌道基金的預算書也明確列出它未來將作爲出售使用,以填補軌道基金作爲開發使用,秘書處竟將37戶中的11戶拿來作爲公有宿舍使用,是否會造成未來市府填補軌道基金的坑更大?

秘書處長謝佳蓁說,中央與各縣市均有提供宿舍的情形,目前經管現有宿舍均已超過50年以上,多數均爲磚造、加強磚造材質建物,若以財政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磚造耐用年數爲35年,目前所管宿舍均已超過該標準。據瞭解,其他五都也有宿舍老舊狀況,前市府2015年起也曾因宿舍老舊且不足而向外界租賃房舍因應。

秘書處指出,循2015年宿舍老舊不足而租用房屋的做法,但非向外租用而是規畫向交通局租用文華高中站聯合開發分回建物作爲宿舍。交通部指出,因與秘書處同屬府內機關,交通局基於互助基礎配合辦理,這37戶房產屬臺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的財產,未來不論標租、標售或其他處分方式,必定會尋求整體效益最大化的方案推動,絕不會損及市民與市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