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 拿道具百元鈔換真鈔被識破辯:打牌贏來的
黃姓男子於一審認罪辯稱,道具鈔票是他跟人打牌贏來,才與真鈔混在一起,將黃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毒品人口黃姓男子於2023年2月持10張百元鈔票,向超商店員兌換1000元,裡頭夾藏6張拍電影用的道具鈔票,店員收取後發現是道具鈔票於是報警,黃男矢口否認犯行,一審時則認罪,但辯稱,道具鈔票是他跟人打牌贏來,才與真鈔混在一起。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黃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有毒品前科於2022年7月縮短刑期出獄,在去年2月24日,涉嫌持6張「影視道具百元鈔票」充作真鈔,同時混合4張真的百元鈔票,請超商店員兌換1000元鈔票,店員使用驗鈔機,卻未開啓驗鈔功能,清點後給黃男兌換,黃男順利得手後旋即離開超商。
判決書表示,經超商店員再度檢視黃男兌換的鈔票後,驚覺有6張「影視道具百元鈔票」,才知道受騙上當因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將黃男移送法辦。
檢方調查,黃男承認當天到該超商兌換鈔票,認爲這些道具鈔票可能不是他的,否認有詐欺犯意;但在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突破其心防,他才辯稱6張「影視道具百元鈔票」是跟人家打牌贏的,可能一時沒仔細查看,因而跟真的百元鈔票夾一起,坦承犯行。
法官認爲黃男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佯以百元鈔混合道具鈔票詐財;考量黃的學歷及工作,以及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但沒有與被害人和解,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10日,6張道具鈔票沒收,可易科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