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圈受疫情衝擊!文化部將提「藝文紓困辦法」補助營運
▲新冠肺炎(COVID-19) 疫情對藝文產業造成衝擊,文化部提「藝文紓困補助辦法」。(示意圖/臺中國家歌劇院提供)
爲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 對藝文產業的衝擊影響,包括表演藝術節目取消、延期及退票,出版及書店損失、電影票房損失、國內外展會延期,另也有微型及小型文創業發生週轉及營運困難等,文化部已啓動訂定「藝文紓困補助辦法」,減輕營運負擔。
文化部先前已就各藝文產業受疫情衝擊之對象與情形進行了解,其衝擊樣態包括:表演藝術、傳統藝術演出取消、延期及退票,視覺藝術及工藝產業受影響,以及出版業及書店損失、電影票房損失、流行音樂展演受影響、國內外展會延期,另也有微型及小型文創業發生週轉及營運困難等。
爲陪伴藝文產業度過難關,文化部表示,已召開多次會議研商短期紓困、中長期振興方案,彙整四大面向工作提報行政院,其中爲因應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遭受疫情衝擊,已啓動訂定「藝文紓困補助辦法」減輕其營運負擔。在此期間,將繼續召開相關諮詢會議,廣泛收集各類型藝文團體之意見。
文化部所提短期紓困及中長期振興措施共有四大面向:
一、藝文紓困補助:
文化部將訂定「藝文紓困補助辦法」,減輕文化藝術事業、團體及個人之營運負擔,包括:
1.營運成本補助:減輕營運負擔,項目可包括人員薪資、展演映活動取消、延期或退票之製作成本、場地租金、權利金等營運經費補助。
2.因應計劃補助:在疫情受衝擊期間,針對研發創新、人才培訓、製作排練等經費給予補助,優化與提升藝文團隊營運能量。
1.已協調經濟部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貸款補貼方案,提供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展延還款期限,並協助業者提出申請。
2.無法納入中小企業優惠貸款的藝文業者,將由文策院另研提紓困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
三、行政調控:
1.針對本部既有之經常性補助,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提高第一期款撥付比率。
2.協調公有文化場館友善措施,包括減免租金、手續費、違約金等相關費用。
四、振興措施:
行政院已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振興抵用券之適用範圍,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電影院、等藝文消費將可使用振興抵用劵。本部也將再研提其他藝文產業振興方案,以擴大支持藝文產業。
文化部也同步爭取納入特別預算及移緩濟急項目,後續將依據行政院在20日通過之特別條例,研擬藝文紓困辦法,報請行政院覈定後儘速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