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次」的新青安貸款 買房後40年都須自住
▲新青安貸款措施成爲助漲房價的元兇,行政院與內政部、財政部急補破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新青安貸款近來被指爲助長房價元兇。爲補漏洞,財政部27日於行政院會提出精進措施,未來新青安規定每人「限貸一次」,另外還包括貸前嚴審、強化貸後管理、新戶籤自住切結書等;此外,使用新青安貸款後,依規定未來40年都必須自住使用。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說,政府希望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所以把資源用在刀口上。
針對房仲以新青安打廣告,是否會約束?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說,約束行爲部分,會針對一些銷售手法,都會請相關單位特別來注意,可以限制或開罰的部分也一定都會執行。
針對過去有沒有2次申貸青安貸款部分,阮清華說,過去舊青安沒有這樣的限制,所以目前這部分要資料的話可能要進一步查證才能知道。不過新青安實施後也發生一些狀況,在今天院會通過後,限制只能限貸一次,「也就是說從去年8月1日如果申請新青安的貸款,就不能再申請第二次」。
至於要請新的承貸戶籤自住切結書不得轉租,目前5萬多戶是否也適用?還是隻適用簽署新切結書的承貸戶?阮清華說,青安政策主要是協助本人或配偶、子女,沒有自有房屋的族羣購置房屋,「所以不管有沒有籤切結書,只要名下已經有房子的話,就不能再請貸青安貸款」,有沒有切結書是兩件事,只是說籤切結書會更明確。
另外,新青安試用期間長達40年,簽署自住切結書是未來40年一定要自住?限制這個權利要多久?對此,阮清華直言,「對」,原則上院會通過後,修正相關貸款原則,適用青安就一次,如果是說有其他需求,比如工作調整從高雄調到臺北而把房子賣掉,就不能再用新青安貸款,但可以用其他方式貸款。
阮清華強調,國家資源有限,政府希望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所以希望把相關資源能用在刀口上,這次做了一個限制,用過青安的只能用一次,讓大家有機會都用得到,想法上是這樣。
阮清華也說,從統計資料來看,所有戶數中,貸款期限31年到40年的超過一半,「換句話說,從過去30年提高到40年,的確對很多年輕人有減輕負擔的效果」,這也是爲什麼這麼多人選擇貸款期限延長到40年,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可以減輕年輕人的負擔。
記者追問,人頭戶的問題能否用限貸一次的方案解決?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過去沒有限制只有一次的貸款,所以大家會看到有極少數人,可能是大學生被作爲人頭去作爲貸款,因爲覺得以後可能還可以再用,「所以這次被用掉,只要房子賣掉,以後或許還用得到」。
陳世凱說,但是限制只有一次的時候,如果有人要去借年輕人的名義來做人頭,相信年輕人會更加謹慎,這個限制相信人頭的部分會相對減少,也一定會有成效。
阮清華補充,銀行公會對人頭戶有明確規範,包括有15種態樣,假定一個大學生被別人當做人頭戶,這種情況就是目前要追查的對象。
▲▼財政部向院會報告新青安貸款政策防弊新措施。(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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