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認外送員屬僱員 開罰業者
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等美國科技巨頭相繼遭到盟國質疑,義大利檢察署昨天又做出不利包括Uber Eats在內各家外送平臺的決定。判決認爲「不能把外送員當奴隸」,應該屬於公司僱員而非合約工(獨立工作者)。法院並對相關業者罰以高達250億臺幣的罰金。
米蘭檢察署昨天做出對外送平臺工作者相當有利的決定,檢察署表示,Uber Eats、Glovo、Just Eat以及Deliveroo等外送餐點平臺,需要爲2017到2020年爲其服務的6萬多名外送員,提供「非永久員工但又固定薪資」的待遇,也就是將其視爲正式員工而非獨立工作者。而上述4家公司應該回溯支付外送員社會保險等費用。
檢方還規定外送平臺應該提供製服,安全帽,手套,反光背心和能夠預防新冠的口罩,提供外送所需的交通工具摩托車。
義大利檢方要求Uber Eats等業者,在90天內實行相關規範,並且還要求他們付出約250億的鉅額罰金。英國最高法院則在2月9日作出判決,指包括Uber Eats等外送平臺的工作人員是工人,並非獨立合約工。
不過,Uber Eats去年11月在其總公司加州獲得了主要勝利。加州投票人批准了爲Uber Eats工作的外送員屬於獨立合約工的公投,但Uber Eats同時承諾提供基本健康保險和最低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