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偷腥醋桶男一陣爆打 婆婆不勸架 趕赴現場加入戰局

林男懷疑妻子偷腥竟一陣爆打,林母不但不勸架,反而還加入戰局。(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懷疑妻子(A女)在外偷腥,去年(111年)8月13日晚間,發現妻子與異性互傳訊息,雙方爆發口角,林男竟出手毆打,還拿球棒施暴。

林男後來打電話給自己的母親,林母隨即趕抵兒子的住處,沒想到,林母到場並不是勸架,反而加入施暴行列,A女被打得全身是傷。

林男仍是心有未甘,隔天(8月14日)早上又再毆打A女,逼她交出該位異性的電話號碼,林妻因疼痛而發出叫聲,林男竟嗆:「你不要給我叫喔,如果你再叫我就帶你到15樓把你往下推」。

林男還跑去廚房拿菜刀,多次指向妻子,導致妻子心生畏懼。A女事後驗傷對丈夫及婆婆提告,2人也於今年(112年)2月離婚。

檢方偵結,林男被依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林母被依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

法院審理,林男坦承於毆打 A女的臉及手腳等,但辯稱沒有拿持球棒毆打。林母則承認出手毆打A女手臂、肩膀。

法官日前依法簡易判決,林男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林母犯傷害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2人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