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3年來未出過房門 2度缺席徵兵體檢遭判刑

楊姓男子2度收到兵單卻未按時到指定醫療院所進行徵兵體檢,遭市府函送法辦,檢方偵查期間,楊男經合法傳喚未到庭,但楊父出庭時證稱,2次都有通知要體檢,但「兒子都不出房間,已經2年至3年了」,檢方依法起訴,桃園地院簡易判決,將楊男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的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徵兵檢查無故不到罪,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23歲被告楊男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對於徵兵檢查不得無故未到,經桃園市八德區公所通知他應於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5日至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經其祖母簽收徵兵檢查通知書並與楊父一同轉達告知後,楊男均未按時到場受檢,致無法接收徵兵處理。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其爲役齡男子,本即有爲徵兵處理義務,竟爲本案犯行,致未能完成兵役徵集程序,對國家徵兵順暢及兵役管理已生危害,實有不該,惟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兼衡證人楊父證述被告高中肄業、久居房中不出門的生活狀況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以資警惕。

桃園八德楊姓男子3年來未步出房門,即便知曉收到兵單要去體檢也不出門,桃園地院簡易判決,將他依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徵兵檢查無故不到罪,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黃福其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