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找不到失聯移工 重罰僅是威嚇

失聯移工人數屢創新高,截至今年二月,失聯移工人數已累積逾八點五萬人,其從事工作多半爲營造、農業等。圖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爲解決失聯移工問題,勞動部擬針對非法聘僱、非法仲介祭出重罰,但移工團體、僱主團體雙雙高喊反對,直指嚴懲無法解決結構性問題。臺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說,移工之所以失聯,根本問題在於勞動條件太差;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則認爲,因爲有缺工產業,臺灣人不肯做,才產生外籍黑工。

部分移民官則認爲,實務上必須查到非法移工,證明僱主非法僱傭,才能處罰非法僱主,若連失聯移工都找不到,當然也就罰不到非法僱主和仲介者,因此查緝工作仍是重點,修法加重罰則,恐僅有威嚇作用。

根據移民署統計,去年共查處失聯移工兩萬七千餘人,成效雖是歷年最佳,但仍舊無法抑制失聯移工人數增加趨勢。

移民署指,移工失聯後從事的非法工作,以營造、餐飲、看護、農業等缺工產業居多,顯見失聯移工問題多與國內產業缺工現象相關。

許惟棟說,移工之所以選擇失聯,原因在於勞動條件太差勁,且移民署去年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提高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的罰鍰,但失聯移工人數並未因此明顯大幅下降。

許惟棟強調,有些弱勢僱主基於各種原因,不具聘僱資格,但家裡又確實需要照護,只好找黑工,況且失聯移工在臺灣工作,是幫助臺灣社會制度下的大破洞,政府若只想用開罰解決問題,不管罰誰,移工團體都反對。

張姮燕則說,就是因爲有產業缺工,找不到臺灣人做,纔不得不聘僱非法的失聯移工,至於家庭類僱主,則是囿於開出巴氏量表,到移工真的來臺,中間還有一段等待期,有急迫照顧需求的家庭等不得,情非得已下只能聘黑工。對失聯移工來說,外面薪資更高,傻瓜纔不跑。

張姮燕也認爲,懲罰僱主沒道理,因爲根本性問題是政府的制度錯了,才導致僱主必須聘僱非法移工,但她強調,非法仲介對僱主、失聯移工雙邊收費,規避管理篩選機制,應該嚴懲非法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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