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6.8萬人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劉碩、唐健輝)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6.8萬人,不捕8.4萬人,不捕率33.2%;共決定起訴34.7萬人,不起訴8.4萬人,不訴率19.4%。 統計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提出糾正4100餘人;對刑事執行活動違法行爲提出糾正4.5萬件;對監外執行活動違法行爲提出糾正1.5萬人;對財產性判項執行履職不當提出糾正1.4萬件。 在公益訴訟方面,全國檢察機關一季度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3.1萬件;提出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1.6萬件,檢察建議整改率95.3%;提起公益訴訟1600餘件。同期,法院一審裁判支持率99.6%。 通報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800餘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100餘人;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決定起訴1.6萬人;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決定起訴1.2萬人。檢察機關通過幫教回訪、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等形式對不批捕、不起訴、被判處刑罰、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受刑事處罰等人員開展特殊預防工作280餘次。 全國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整治行動,今年一季度起訴安全生產犯罪1000餘人,辦理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900餘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等人民羣衆深惡痛絕的網絡犯罪,起訴5.3萬人。 爲切實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全國檢察機關採取一系列措施打好“檢察護企”組合拳。今年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嚴懲破壞公平競爭領域犯罪,起訴擾亂市場秩序罪8900餘人,同比上升47.4%;加大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力度,起訴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等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涉企犯罪2000餘人,同比上升43.4%;加強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3700餘人,同比上升31.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