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5日審敬老金 柯市府對案仍堅持「排富」不普發
臺北市長柯文哲在第一任市長任內,砍掉重陽敬老金,市議會國民黨團提出「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要讓北市65歲以上的民衆能在今年開始領取重陽敬老金,北市府提出的對案仍主張排富的精神,4日正式通過市政會議,送入議會。
市府版本草案主張,年滿99歲以上老人,及89歲以上原住民,每人發1萬元及禮品一份;65歲以上未滿95歲老人,且列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戶內人口,或領有中低收入勞人生活津貼,及年滿55歲以上,未滿89歲原住民,每人發1500元。
國民黨團則提案,年滿65歲至75歲長者每人1500元,75歲至未滿85歲每人3000元,85歲至未滿99歲每年5000元,99歲以上每人1萬元及禮品一份。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應曉薇質疑,市府4月28日在網站上公佈對案,結果上週的4月29日的法規會中卻裝傻說他們會再提對案,之前爲什麼沒有提過任何自治條例?難道是兩面手法?對此,法務局長袁秀慧迴應,因爲要經過7天草案預告後,再經市府法規會、市長拍板纔會變成對案,所以才能提送給議會。她強調沒有偷跑,否則怎可能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答應議員這禮拜一定會提對案,「應該是誤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