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輪調爭議 陳瑞仁:法務部版本「改比不改更糟」

一、二審檢察輪調製度引發一、二檢察官對立,法務部參事陳瑞仁24日在「檢察官論壇」PO文,表示目前檢察司公佈的輪調實施要點,有2個缺陷,強調「這種改法比不改更糟」,他屢向部長邱太三表達不滿。他呼籲法務部如果認爲一、二審輪調不是一個值得推廣的政策,就坦白說出來,宣示放棄,否則即應接續提出改進方案配套措施,而不應任令此制度自然死亡。

陳瑞仁說,他對一、二審輪調的想法從未改變,法務部此次公告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實施要點」與他的方案不同。

據檢察司的說法,關於一二審輪調的簽呈,早在今年2月間已上籤,但一直卡在陳政次那邊。他從3月初即一直提醒邱部長要注意時程問題,3月25日再傳訊息給部長:「如果你決定不在今年實施,就請你在星期一早上主動對外指出:「一二審輪調製度上有重大缺陷(人才流失與領導統御困難),所以明年也不會實施,除非在制度上有更好的設計,然後在檢察長會議宣示此決定」。他當時的看法是要不要實施本來就有政策上的考慮,但要趕快決定並說明理由

春假過後,檢察司終於公佈輪調實施要點。但有2個缺陷,一是「新二審」並不是真的採任期制,因爲上二審3年下來後,仍然可以無次數限制申請上二審,如此怎會達到解決人事塞車與二審年輕化目標?而且非常有可能大開人事關說的大門

二是「舊二審」如果自願下一審,將來不一定可以回二審,因爲要跟一審檢察官一樣經過檢審委員提名再遴選,如此怎可能會有人自願下一審?因此認爲這種改法比不改更糟,屢次向部長表達不滿。

陳瑞仁表示,他是真的相信法官法46條的立法理由:「爲充實第一審爲堅實之事實審,亦需調任資深經驗豐富之上級審法官至第一審服務,以傳承審判經驗」,也深信高檢署有不少檢察官願意下一審服務一段時日

但現在這種不上不下的輪調辦法一定要設法改良,例如新二審的宿舍問題,他在去年8月就在檢察官論壇PO文指出「以調任者不用搬家爲原則,俾能照顧家人與維持原有生活圈」,也一再建議宿舍要用撥用或借用方式解決。但竟然到現在還是一句「恐有困難」,令他一直百思不解。

陳瑞仁強調,如果認爲一二審輪調不是一個值得推廣的政策,就坦白說出來,宣示放棄。否則即應接續提出改進方案與配套措施,而不應任令此制度自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