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懂!夜市抵用券如何用 限制規定大公開
▲ 經濟部將發「夜市抵用券」救觀光。圖爲基隆廟口夜市。(圖/資料照)
爲拯救臺灣觀光產業,行政院公佈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劃各部會第二波獎助加碼方案,其中最令人關注的就是經濟部所發的「夜市抵用券」,究竟這款抵用券怎麼用、又有哪些該注意的事情?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正宗一一解答。
領取管道
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者,在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除可獲住宿1000元折抵外,每房經濟部將再發給夜市抵用券,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抵用券將在入住旅店的時候由旅店發放,每房住宿一夜可以領200元,券上還會加蓋旅店住宿章。
可使用夜市
全臺共有73處合法夜市可以使用抵用券,抵用券上會印上可使用地點的QR code,只要掃描就可以知道在哪裡能用了!
根據經濟部各縣市登記列管夜市資料,北部夜市中包含23處夜市,其中包含基隆八斗子夜市、廟口夜市;臺北饒河、臨江街、南機場夜市;桃園中壢、興仁夜市等。
中區包含10處夜市,其中有苗栗英才觀光夜市、三義鄉休閒文化生活圈、臺中逢甲、中華路夜市、雲林斗南鎮中興夜市等。
南區則包含33處,有嘉義市文化路設攤區路段、臺南中興夜市、復華夜市;高雄南華路、保安宮、三民街夜市等。
另外還有宜蘭冬山夜市、羅東觀光夜市、臺東觀光夜市、四維夜市等。
使用期間
不分平假日,使用期間從今年9/16到今年12/31截止。
▲▼ 夜市抵用券樣張。(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提供)
200元夜市抵用券分爲50元的4張,使用的時候無法找零,且必須蓋有旅店住宿章才能使用。
此外,抵用券還規定不可「跨區」使用,若所處的地區沒有合法登記的夜市,則可以到跨縣市、到同一區其他縣市的夜市。舉例來說,像是新竹的旅客可以將抵用券拿到新北、臺北等地使用(同屬北區),而宜蘭、花蓮、臺東及澎湖金門馬祖等地拿到的折價券,就沒有消費區域限制。
另外也要注意,並不是夜市中的所有攤商都能使用抵用券!抵用券必須在合法登記夜市中、有繳清潔費的會員攤商做使用,管理委員會都有會員名單,經濟部會發給管理委員會標籤貼紙,讓攤商做標記使用。
如果是不固定位置的流動攤販,許正宗表示,初衷是希望提供給固定攤販,但如果流動攤販有定期繳交清潔費、共同維護管理夜市等,這部分交由夜市管理委員會認定。而民衆只要以是否有「歡迎使用抵用券」標籤的攤商作爲識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