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攤商要求造冊統一紓困發錢 經部認難行

夜市市集攤商要求由管委會造冊統一申請紓困發錢,經濟部認爲身份難辨有困難,強調政院會對申請困難者檢討提對策。(資料照)

三級警戒不斷延長,夜市與市集攤商大喊快活不下去,要求由夜市管委會造冊統一申請紓困發錢。但經濟部認爲短期內難辨名單真僞,不太可行。而紓困4.0已對攤商分成三大類照顧,補助完善。如果仍有少數沒有稅籍、不易申請的流動攤商,行政院會再討論如何協助。

傳統市集、夜市加強人流管制,攤商大喊活不下去。民衆黨立委邱臣遠今天邀各地夜市、商圈商業者召開線上記者會,呼籲從寬認定紓困及貸款申請資格,並由夜市攤集場管委會集中造冊申請,讓補助發放加快。

經濟部表示,攤商紓困主要是分三大類,第一類是有稅籍登記者,這個就可走商業服務業紓困,依員工數發放每人4萬元。其次有投保攤販公會零售業公會者,由勞動部發給生活津貼每人1到3萬,這部分佔比最多。最後無稅籍無勞保者,也就是流動攤販型,這部分最少,則由衛福部每戶發給1到3萬。

經濟部強調,依照這三大類,幾乎把30多萬個攤販都照顧到。至於攤商提出由夜市自治會造冊,照名單統一發放補助,則因爲沒有辦法短時間確認名冊身分,所以並不可行。

商業司強調,攤販、商圈有稅籍攤販,這部分申請不會有問題,即使是1人自營商,也可以領到1人4萬元。比較要關注是少數沒有稅籍、申請不便的攤商,這部份行政院會再做檢討看如何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