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半 再延半年
因應疫情,政府自2020年2月起針對防疫用酒精原料調降關稅稅率,稅率由法定20%降爲10%。如今降稅期限即將屆滿,但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疫情威脅未解,因此行政院覈定,2021年2月27日至8月26日止、繼續維持藥用酒精原料適用10%關稅政策。
官員認爲,近期國內新增境內確診病例,國際疫情仍然嚴峻,全球對防疫用酒精需求未減,酒精原料國際價格還是居高不下。在新冠肺炎疫情緩解前,我國仍有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必要,因此仍維持關稅稅率10%低點,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根據關務署海關進出口統計,2020年我國總共進口酒精原料4.6萬公噸、約新臺幣13.4億元,其中以巴基斯坦(1.6萬公噸)、中國大陸(1.3公噸)、澳洲(1.2萬公噸)爲三大進口國。
在進口金額方面,以巴基斯坦新臺幣4.37億元居冠、大陸爲新臺幣4.03億元居次、澳洲則爲新臺幣3.6億元居第三。
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影響全球,藥用酒精、口罩爲重要防疫物資,我國爲適度降低進口成本,確保國內供應穩定,財政部關務署自2020年2月27日採取機動降稅,將口罩關稅(7.5%)降爲零、酒精原料關稅則減半。
不過,2020年5月後因國內口罩供給量提升,我國恢復課徵口罩關稅,但藥用酒精因近一年價格仍維持高檔,財政部也四度延長酒精原料關稅降稅政策。官員表示,業者只要能取得衛福部證明文件,進口藥用酒精原料即可適用優惠關稅稅率10%。
官員也提醒,申請適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半優惠者需遵守規定,不能將進口酒精原料製成其他產品,而且產製藥用酒精只能供國內使用、不能做爲外銷用途,衛福部將持續觀察市場動態,同時配合海關資料勾稽,確保業者無違規外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