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安慶2人被罰

安慶市潛山公安日前公佈2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案例一

依法查處造謠跳河自殺警情案

2024年1月29日,網民程某芳在未經覈實真實性的情況下,在抖音平臺轉發謠言視頻稱:“一位48歲婆婆跳河自殺了,沒有搶救過來......”。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二

依法查處造謠發生地震案

2024年2月26日,網民胡某節在未經覈實真實性的情況下,在抖音發佈涉及地震類謠言信息稱:“年內中國將可能發生7級地震,隨着撞擊大陸板塊的破裂,山東到安徽等地將發生地震”。經覈實,相關部門未發佈此類通報,其發佈內容爲謠言信息。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採取行政罰款處罰。

溫馨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淨化網絡環境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範意識,積極抵制網絡謠言,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攜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對在網上蓄意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爲,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

法律鏈接》》》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信謠 不傳謠 不造謠

堅決抵制網絡謠言

| 來源:潛山公安

| 責編:吳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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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吳程程 審覈:盛媛 終審:蔣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