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上節目遭政治偵防?警界:選舉沒多餘人力、一切合乎規定

北市候選人姚文智先生13日出席某政論節目錄影時,遭北市警察局陳姓所長現場執行維安工作外界質疑此行爲是「政治偵防」引發議論警界內部人士對此表示,警察機關選舉期間真的沒有多餘人力進行「政治偵防」,而詢問採訪內容也都是依照規定進行,呼籲外界不應過度苛責警察行爲。

公民投票法於今年1月修正投票人年齡,今年九合一選舉大幅增加首投族人數各縣市也較往年增加多處投開票所,增加了警力調度上的負荷。警界人士表示,警察機關目前正全力查緝現金買票禮品賄選、旅遊招待及幽靈人口情事,並積極辦理掃黑、掃槍、掃毒、掃賭及掃賄工作,「光『五掃專案』,便幾乎耗盡警察人力資源。」

此外,他表示選舉期間,警察單位還須聚焦在幫派犯罪組織介入選舉、暴力犯罪以及公然聚衆暴動、強暴脅迫妨害他人競選、散佈謠言、聚衆妨害他人選舉活動重大案件中,「警察機關幾近全體停休的狀況下,實難再撥出人力進行所謂『政治偵防』。」

警界人士說,選舉候選人的人身安全除直接影響選舉進行外,更攸關社會穩定及政治、經濟的安定,一旦發生人身安全事件,往往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因此在危機發生前的「偵測」、「警訊」、「預防」以及危機發生時的「控制」、「減少損害」,便相當重要性

針對引發大衆熱烈討論的「警察詢問採訪內容」,該警界人士表示,「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第10條第4項中有寫到「……遇警衛對象有安全之虞或遭受暴力攻擊危害時,應即時排除,並報告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必要時得請求支援。」詢問採訪內容就是類似的行爲。

他說,觀察國內外相關治安事件,常可見到政治人物發表談話後,引發利益團體激進份子進行大規模暴動的新聞;同時姚先生在政論節目的採訪內容,也是接近公開的現場直播方式,既然是要即將播出的內容,實不需再苛責員警當下詢問採訪內容的行爲。

該警界人士反問,社會大衆應該要重新省思,維安措施帶來的不便是否爲候選人應忍受的一種社會責任呢?安全管理思維除警察機關應具備外,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是否也需具備呢?社會大衆是否過度樂觀評估對於選舉可能引發的暴力性治安事件呢?他認爲新北市臺北市相較於不少國家,治安相當好,「社會大衆何不多給予警察一些掌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