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釋放黎智英 24國超過110議員連署…港府回應了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等案續審,20日進入自辯環節;圖爲黎於2020年5月29日接受採訪,迴應中國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面臨的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進入首度出庭自辯環節,在黎出庭前,超過110名來自24國的國會議員連署,要求即時及無條件釋放黎,並重提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早前研判黎被非法及任意拘留;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迴應說,促請各界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不要干預香港的審訊。
明報報導,港府發言人表示,由於黎智英案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特區司法程序、促使任何被告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特區法治的行爲。
參與連署的議員分別來自歐洲議會、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烏克蘭等,包括英國、德國、加拿大國會現任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
另一方面,美國衆議院轄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發表年度報告,分別引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民主派初選案,指「香港司法獨立受港府介入下持續遭破壞」;報告又指控香港成爲規避美國對俄羅斯、伊朗等制裁及出口管制樞紐,建議美國政府檢視情況,並將香港列入關注「首要洗黑錢關注」的地區,與北韓、伊朗及緬甸看齊。
特區政府批評報告對香港各方面發表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對此表示強烈譴責,並必須嚴厲直斥其非。港府迴應集中反駁涉及國安法部分,強調特區繼續依法懲治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爲和活動,但對報告就涉俄、伊等的建議沒有直接觸及。
美國的報告提及黎智英及初選案等國安法持續多時,審訊日期可推遲、保釋可推遲,顯示法庭缺乏司法公信力。報告也質疑年初「基本法」23條下「國安條例」,令港府再添法律工具,鎮壓殘餘的異己。
另外,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8月通過意見,認爲黎智英羈押構成任意拘留,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並修改國安法。根據工作組議案,港府在6個月內交代如何跟進。
港府回覆查詢時未正面迴應會否直接回復工作組,只說政府一直密切留意任何對香港情況,並會按個別情況即時反駁及澄清。 港府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勢力或人士干預司法程序和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