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駁質疑 停辦NDF 臺幣回穩有時間差

根據央行統計,1997年6月30日至1998年5月24日,臺灣因受到亞洲金融危機波及,新臺幣對美元匯率約貶值17.4%,最低貶至34.481元、貶幅19.3%。當時若干外商銀行利用制度漏洞,大量承作NDF套利,成爲傷害匯市元兇。

央行說明,市場預期心理在遠期外匯市場影響力很大,由於買遠匯1美元,只需要新臺幣3元,因此,央行在1998年5月25日停辦NDF,遠匯交易採「實需原則」,有實際交易需要纔可買賣。

對於停辦NDF後,新臺幣匯率卻持續貶值。央行強調,由於NDF交易通常是三個月期、到期平倉,當年停辦NDF後,僅約10天新臺幣就未再貶值,且約三個月後,新臺幣便開始大幅回升,至1998年底已回到32.216元。也就是說,停辦NDF成效顯著,「就是會有三個月的時間落差」。

央行提到,央行停辦NDF後,因市場預期亞幣貶值心理很強烈,加上外資大肆撤出亞洲,使日圓重貶,連帶包括星幣、新臺幣等亞幣偏貶,但從新臺幣走勢可看出,自1998年6月11日起,停辦NDF效果便逐漸顯現,加上因IMF的挹注逐漸平息亞洲金融危機,新臺幣對美元進一步回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