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攙豬肉賣 狠削3000萬

檢方指出,金龍肉品公司負責人黃建惠、林金枝夫婦,去年1月起在高雄橋頭區無牌成立肉品加工廠,未申請食品工廠登記證,卻從國外進口羊肉,以羊2、豬1的比例製作冷凍羊肉卷,再由不知情員工分切成羊肉片。

裝袋、裝箱完成後,金龍公司明知羊肉混攙豬肉,仍以「羊肉片」、「火鍋羊肉片」爲標示出貨,雄檢調查下游廠商、火鍋店及小吃店有48家被騙,從去年1月起至11月止,販售假羊肉1萬5000餘公斤,詐財352萬元。

華元國際公司負責人何國榮,同樣沒有食品工廠登記證,卻成立威峰工廠從事肉品加工,由於進口羊肉價格自2013年起不斷飆漲,何男爲降低成本,隔年1月起自11月止,在廠房指導陳姓員工與5名外勞製造假羊肉。

何男涉嫌將成本較低的豬臉頰肉,即俗稱的「菊肉」按不同比例攙入羊肉內,加工製成羊肉卷,並在攙僞的肉卷外標示爲「A羊肉卷」、「CH羊肉卷」及「B羊肉卷」。

何男因製作羊肉捲過程剩餘羊油過多,爲降低生產「菊肉卷」成本,另以羊油假冒豬油攙入菊肉內製成肉卷,並標示「C肉卷」販售。

檢方調查,華元出貨給下游廠商19間,4款肉卷共賣出1萬餘箱、重逾16萬餘公斤,詐得2567萬餘元。

高市衛生局因抽驗市場火鍋羊肉片,發現金龍公司所賣羊肉竟驗出豬肉DNA,另有民衆在巿場買羊肉卻沒羊騷味,向衛生局檢舉後查出華元的羊肉有豬肉。

雄檢偵結後依刑法商品虛僞標記罪、詐欺取財罪及食安法食品攙僞假冒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對黃建惠、何國榮兩人從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