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男來臺爽開後宮「半夜纏綿小四」妻喊離 他嗆1句慘了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海地籍男子小雷(以下皆爲化名),與臺灣籍妻子阿芬(化名)結婚2年,婚後卻無心經營婚姻,常與異性有曖昧不明之聯繫、徹夜不歸,甚至在外爽擁小三、小四。阿芬忍無可忍,向男方提出離婚,不料對方竟恐嚇「想在一個地方放把火,你和你的家人誰也跑不掉」,無奈之下只好訴請離婚,獲法院判準。
根據判決書,阿芬主張,她與小雷109年2月27日在臺結婚,男方婚後無心經營家庭,常與異性有曖昧不明之聯繫、徹夜不歸,屢勸不改,多次溝通無效後,於111年2月初提出離婚,詎料被告情緒失控,不僅摔壞家中物品,還揚言要自殺、放火燒死她和家人,致使兩造婚姻生重大破綻且難以回覆,請求法院准許離婚。
小雷辯稱,他從未與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因爲他未如期給付金錢,妻子才吵着離婚,且阿芬於111年2月底更換住家門鎖,導致自己無法返家,他有試着與女方聯絡,誰知阿芬嚴厲叫他不要再回去。
新竹地院檢視相關證據,發現小雷曾傳訊小三稱「如果有女友就不能交朋友,那我不需要女友」;對方則迴應「你的女友會不高興的」等語,可見被告隱瞞已婚事實,試圖讓第三人誤以爲其僅有女友;另外,男方曾傳訊另名女子,稱「我只是想抓住每個能見到妳的機會,你知道實際上,見你不代表性」,隨後前往女方住處過夜。
不僅如此,阿芬提出離婚要求後,小雷曾揚言「我想要自殺」、「我他媽的想在一個地方放把火,你和你的家人誰也跑不掉」。法官審酌,被告不思有效方式修補婚姻,竟脅迫自殺、放火燒原告及其家人,使原告心生恐懼,致兩造婚姻裂痕擴大加遽,難期2人能回覆共同生活,因此判準雙方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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