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負面清單+包乾制”管理

近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和廣州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負面清單+包乾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深化科研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經費管理模式,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自主支配權,切實提升科研經費使用效益。

“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取消了傳統的預算編制要求,允許科研人員在項目經費總預算額度內,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經費支出,同時明確列出了禁止行爲的“負面清單”,確保經費使用的合規性。

“包乾制”放寬納入項目範圍

華南理工大學科學技術研究院副院長蔣興華表示,“科研經費採取‘包乾制’更加符合科研規律,因爲科研活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科研經費管理鬆綁給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才能適應科研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客觀需求。”

廣州是最早開始探索推進科研經費“包乾制”的城市之一,2020年發佈了試點方案,相繼將“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農村科技特派員”等專題納入試點。“包乾制”改革試點取消了項目經費預算編制,簡化申報書,真正將科研人員的精力從表格填報、重複證明、經費預算等繁冗的流程中解放出來,集中精力搞科研,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培育營造了良好的科研生態,成效明顯。截至目前,廣州納入“包乾制”的項目經費已經超5.3億元。

本輪《方案》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了納入“包乾制”的項目範圍,人才類、基礎研究類、軟科學研究類等100萬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項目,均可實行項目經費“負面清單+包乾制”。

“負面清單”明確10條禁止行爲

來自生物島實驗室的博士張友韋表示:“‘包乾制’改革讓我們能夠更加專注於科研工作本身,而不必過多地擔心經費管理的細節。此外,‘負面清單’爲我們提供了清晰的指導,我們知道哪些是不可觸碰的紅線,這樣就可以在確保合規的前提下,更加靈活地使用經費。”

相比前期的試點工作方案,本次發佈的《方案》進一步壓實了“項目承擔單位”的責任,實行“法人負責制”,明確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經費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應健全單位內控制度,認真審覈項目經費支出情況,對經費決算表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在項目驗收時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經費決算情況,披露經費開支細節,強化單位內部監督。

《方案》還明確了科研項目經費支出“負面清單”的10條禁止行爲,其中包括不得以虛假合同、虛假票據等方式報銷套取科研經費,科研經費不得用於其他與本科研項目無關的支出,未對項目經費進行單獨覈算等。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強化了項目單位的法人責任,並通過“負面清單”劃清“紅線”,在給予科研人員充分的經費支配權的同時,也保障了經費在項目範圍內科學合理使用。

廣州海洋實驗室科研規劃部副部長劉鑫表示,“法人負責制的實施,讓我們在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上有了更明確的方向和責任。我們機構已經根據這一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內部管理和報銷流程,確保每一分錢都能用在刀刃上。”

採寫:南都記者 王美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