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支持公積金“異地互貸”,契稅補貼擴大至購買車位
7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北海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優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契稅補貼擴大至車位
文件提出,支持優化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商業貸款擬在本市城區(分別爲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下同)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本市城區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不論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按當前國家政策已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家庭(以下簡稱“多子女家庭”)申請貸款購買本市城區商品住房時,多子女家庭在本市城區購買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爲首套,購買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爲二套。
支持擴大購房契稅補貼範圍至車位(庫)。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在本市城區購買新建產權車位(庫),並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及契稅繳納的個人,按照相當於所繳納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補貼,並由市財政局落實契稅補貼資金。
支持本地公積金與異地公積金“互認互貸”。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廣西區內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購買住房的,可享受與我市繳存人同等貸款權益。
支持一手現房帶押交易過戶。全市範圍內已辦理新建商品房現售備案、首次登記和抵押權設立登記的新建商品房(簡稱一手現房),經商品房交易雙方、抵押權人協商一致,可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及一手現房帶押過戶。
優化程序:放寬規劃建築設計形式等
支持優化土地分割程序。因規劃調整、企業經營困難或破產等原因無法全部開發利用的土地,對於其中已經部分建設及銷售但局部未施工建設的宗地,經市政府批准,按程序公示後,可分割成獨立宗地進行抵押融資貸款、轉讓或政府協商收回。開發建設單位通過上述處置方式所獲取的資金應納入項目建設資金監管,僅能用於已經出售樓棟的續建工程和後續辦證經費。以上述方式處置後還必須按原批准總平方案進行建設,可調整戶型,但不得設置隔離性設施,且需與已建區域統一物業管理;以轉讓方式處置的受讓方,需與轄區物業主管部門簽訂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的統一物業服務協議,並與自然資源部門簽訂限期開發協議。
推進分類辦理項目規劃覈實。對建設工程項目存在未按照原規劃批准方案進行建設等問題,且由於資金短缺、存在安全風險、影響他人權益等原因確實無法改正的,根據《北海市建設工程項目歷史遺留問題辦理規劃覈實有關工作的處理意見》的具體規定,允許結合項目存在問題的性質、原因、規模等情況,採取妥善措施進行分類處置。
放寬規劃建築設計形式。允許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採用多層與高層相結合的住宅設計,靈活配置符合需求的高品質多層住宅,可採取平層分戶、垂直分戶、躍層等形式,構建有差異性、多樣性的產品類型組合,鼓勵改良型住房設計,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優化規劃方案調整程序。優化建設項目方案規劃調整程序,提高規劃調整效率。明確建設項目規劃調整實行負面清單制管理,涉及負面清單的不得進行調整;不涉及負面清單的,採用公開公示和聽證的方式,聽取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優化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相關要求和計算規則。研究出臺北海市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辦法,明確其配建標準、移交管理及接收要求,優化無償移交的公共服務設施涉及開發強度指標計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