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頭燙下體!殘忍虐殺 還好有盤查..通緝犯逃2年栽了
▲黃冠銘和同夥虐殺死錢莊股東,拿煙燙其下體,被判10年徒刑,逃亡2年後,遇上員警盤查落網。(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34歲被依傷害致死判處10年的通緝犯黃冠銘,潛逃2年後在臺北轉運站,遭遇臺北市保安大隊員警盤查落網。黃冠銘被控受指使,和另外3名同夥,拘禁1名地下錢莊蔡姓股東。過程中,黃冠銘等人不但用菸頭燒燙蔡男下體,還拿刀,直接在蔡男的背部,刻上「蔡賊仔」字樣,由於手段太過兇殘,蔡男最後傷勢過重死亡。
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員警,在14日下午於臺北轉運站內,執行巡邏勤務。黃冠銘一見員警出現,不但刻意別過頭,還匆匆忙忙遠離。員警見狀攔下他,沒想到黃冠銘卻拔腿就要跑,幸好立即被員警逮到。
被戴上手銬時,黃冠銘還不斷要員警先「鬆」開他,不然他很不舒服。整個過程,除了追人外,員警皆以相當平順的口氣訊問,黃冠銘自知大勢已去,也只好乖乖跟着員警前往警局。
2012年11月,新北市中和一家地下錢莊老闆因爲懷疑公款被侵吞,指使包括黃冠銘在內4名小弟,拘禁蔡姓股東,百般凌虐。例如拿菸頭燒燙下體,用刀在背部上刻字,蔡男最後傷重不治,地下錢莊老闆被判13年有期徒刑,黃冠銘等4人,分別被判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但黃冠銘未按時服刑,2年前遭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