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乾媽閃嫁小20歲鮮肉 婚後11天過世遺產都歸他..兄弟氣提告
臺中一名詹姓婦人2016年因爲肺癌末期,由3名兄弟輪流照顧,一名自稱是「乾兒子」的何姓男子突然出現,說要照顧她,才過10天2人就登記結婚,之後又過了11天她不幸病逝,何男依法可繼承遺產,這讓詹婦的3名兄弟很不滿提告,不過臺中地院認爲,婚姻仍有效力。
判決指出,詹姓婦人肺癌末期住進醫院,都有3兄弟照顧,這時小她20歲以上的何姓男子卻突然出現,以乾兒子的身分向詹家人說要幫忙看護,沒想到才過10天就說要結婚,2人到東勢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公證,婚後第11天她就因爲病情加重過世,按照法律規定,何姓男子能繼承她的財產和人壽保險金。
但此舉讓詹姓婦人的3個兄弟很不滿,質疑何姓男子是假結婚,爲的是要騙遺產而提告,不過何姓男子則說自己是真心的,因爲雙方年紀有差距,纔會稱「乾兒子」。地院法官調閱戶政事務所的監視器畫面,以及戶政人員的說法,當時人員有詢問詹婦是否真的要結婚,詹婦明確表達有意願。
醫院也出示詹婦當天意識清楚,對答也無礙,戶政人員也說,當時詹婦雖然虛弱要何姓男子攙扶,但是3次詢問是否要結婚,詹婦都明確說「是」。法官因此認定婚姻關係有效,判決詹婦3個兄弟敗訴,但詹姓3兄弟對於判決結果仍不滿意,將會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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