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偷吃嫩人妻2個月公廁戰7次 哭窮沒錢罰
仍在就讀研究所的24歲男子,2個月內偷吃人妻7次,挨告遭求償80萬元打出悲情牌,哭窮沒錢罰。(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一名男研究生,在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女網友,明知對方已婚,卻在2個月內發生7次性關係,期間包括到北市各公園的廁所裡開戰,女網友的丈夫得知2人姦情,憤而對研究生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研究生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坦承偷吃人妻,但因自己還是學生,無法賠償如此龐大金額,法官最終判決研究生應賠償30萬元。
據瞭解,研究生在網路匿名聊天室結識一名女網友,但這名女網友已於2018年11月22日結婚,研究生也知道對方已婚,仍與對方發生關係。人夫得知妻子偷吃小鮮肉後控訴,2人相識後共發生7次愛撫、口交與性交,地點遍及新北公園廁所、摩鐵與研究生的租處及看漫畫場所,得知妻子偷吃後身心承受極大痛苦,因而對研究生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研究生挨告後向法官坦承偷吃人妻,並且表示,他在2018年7月在聊天室認識對方,不過只交往2個月,時間沒有很長,而且他是透過匿名聊天室認識蔡女,一開始並沒有故意接近對方的念頭,加上自己年僅24歲,還在念研究所的學生,經濟能力有限,沒有存款與不動產,實在沒有能力賠償80萬元。
臺北地院審結後認爲,研究生坦承人夫指控,代表他的行爲已逾越一般所能容忍範圍,足以破壞夫妻婚姻關係與侵害人夫配偶權,審酌雙方學經歷後,判研究生應賠償人夫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