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疫情!廣西東興市:組織確診者偷越邊境可處死刑
圖爲廣西東興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圖/央視)
廣西邊境城市東興市,據報近日發通告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走私、妨害國(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爲,其中明定組織確診者偷越邊境,最高可判處死刑。
與越南接壤的東興市由防城港市代管。目前「廣西東興」的微信公衆號已不見該則通告,而「防城港發佈」公衆號仍保留了有關通告。
據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等9個單位以及東興海關緝私分局,於6月2日發佈的通告指,當前走私、妨害國(邊)境管理、妨害傳染病防治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違法犯罪行爲,導致新冠肺炎疫情從境外輸入,給全市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極大危害和重大損失。
爲有效防範和阻斷疫情境外輸入,該市決定在邊海疫情防控期間對上述三類違法犯罪行爲,實行「十個一律」依法給予最嚴厲的打擊。
其中,通告在第六項明定,「凡是新冠肺炎確診者、病原攜帶者走私、偷越國(邊)境或明知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病原攜帶者仍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事後確診爲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的,一律按照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其他罪名數罪併罰,最高判處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有關罰則引起熱議,有網友質疑死刑的標準、地方是否有權這樣定罪量刑。亦有人認爲,東興曾因疫情封控3個月,認同嚴厲打擊輸入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