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提出12項任務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新快報訊 近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提出了12項主要任務以及組織保障措施,大力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百千萬工程”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全省每年新增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面積400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800萬立方米以上,林業產業總產值達1萬億元。在此基礎上,持續深化改革創新,提高林地產出率,不斷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生態質量持續提高、林區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實施方案》提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12項主要任務,包括加快推進“三權分置”、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優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機制、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推動林業產業發展、探索完善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強化林業發展用地保障、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強隊伍建設、開展先行探索等。
《實施方案》要求,要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各地組建林權收儲機構,引導農戶等經營主體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市場化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推動規模集約經營。加大林業規模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探索採取“補改投”等多種方式加以扶持。推廣家庭聯合、股份合作、農戶託管等經營模式,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林業專業合作社、集體林場,推進集體林場分類管理,鼓勵各類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參與林業投資經營,建立健全聯農帶農機制。
《實施方案》指出,要推動林業產業發展。發揮產業龍頭帶動作用,多渠道支持集體林業大市、林業大縣培育發展林業支柱產業,打造油茶、竹、森林藥材、花卉苗木、木材加工和傢俱製造、香料香精、生態旅遊、森林康養八大產業集羣,促進林業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推進現代林業產業建設。
採寫:新快報記者 王彤 通訊員 林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