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方啓超等人被決定逮捕
新京報訊 據最高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方啓超、韋平、金龍、田志輝決定逮捕。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方啓超決定逮捕
廣東省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方啓超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方啓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韋平決定逮捕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韋平(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欽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韋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金龍決定逮捕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計生監督局原黨委委員、局長金龍(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仁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銅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金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田志輝決定逮捕
甘肅省城鄉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田志輝(副廳級)涉嫌行賄、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行賄罪、受賄罪對田志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