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案 馬英九批小英護漁權要像個政府
前總統馬英九因廣大興案,在臉書怒嗆蔡總統不要只顧着嗆聲中國大陸,在維護漁權上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摘自馬英九臉書)
6年多前發生的廣大興案,8名開槍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員殺人罪昨被菲國法院以殺人罪判刑8至14年。當年主導對菲國政府強硬態度的前總統馬英九表示,正義初步獲得伸張感到欣慰,但也深刻感慨:「我任內幫漁民爭取到的權益『一寸一寸被要回去』,漁民賴以爲生的漁場不斷限縮,國家主權實質倒退,強調「請蔡英文總統不要只顧着嗆聲中國大陸,也多關心漁民生計,在維護漁權上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
馬英九昨天深夜在臉書表示,廣大興28號漁船血案發生6年後,馬尼拉地方法院18日一審判決8名涉案的菲律賓海巡隊員殺人罪成立,判處8至14年有期徒刑,判決仍可上訴,當年國安會、外交部、農委會、法務部在這個案子上通力合作,如今正義初步獲得伸張,感到欣慰,但也有深刻感慨。
他指出,民國102年5月9日,小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在南海遭菲國公務船以自動武器槍擊,船長洪石成中彈身亡,漁船受損失去動力,當時政府立即要求菲國在三天內「道歉、賠償、懲兇、啓動漁業協議談判」,並在三天後對菲國祭出11項經濟制裁措施,同時出動海巡與海軍艦艇到北緯20度海域護漁。
他說,菲國於同年8月8日派總統特使來臺向受難家屬致歉、賠償,並於隔年3月以殺人罪起訴8名涉案人員,在政府態度理性、立場堅定、及措施強硬的策略下,終於幫漁民討回了公道。
馬英九指出,105年11月5日,我國與菲律賓完成簽署《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達成「不得使用不必要武力」、「執法前一小時通報」及「若有逮捕或扣押人員船隻須在3日內釋放」等共識,大幅減少臺菲漁業糾紛,真正保障我國漁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他說,早在與菲國簽署協議前,我國與日本也於102年4月10日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容許雙方漁民在釣魚臺列嶼周邊七萬平方公里的海域不受限制作業,這兩項協議解決了臺菲、臺日間長達40年的漁業爭議,在「主權未讓步、糾紛大減少」的前提下,達成「漁權大進步、魚獲大增加」的結果。
「維護國家主權及尊嚴,保障漁民權益。」馬英九指出,當年政府提出了具體有效的行動,反觀民進黨政府2006年處理臺東籍滿春億號漁船船長陳安老遭菲律賓民兵槍殺一案,束手無策,以致不了了之,當前民進黨政府,「顧主權」的口號沒有停過,但連捍衛「漁權」都做不到,對日本在衝之鳥礁周邊公海濫權干預我漁船作業、濫捕我漁民並脫衣搜索的劣行也默不吭聲。
馬英九最後嗆蔡政府,「我任內幫漁民爭取到的權益『一寸一寸被要回去』,漁民賴以爲生的漁場不斷限縮,國家主權實質倒退。請蔡英文總統不要只顧着嗆聲中國大陸,也多關心漁民生計,在維護漁權上表現得像個政府,拿出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