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疼未改善 臺南男暴怒持球棒毀了牙醫診所下場慘
臺南黃姓男子今年2月22日傍晚約6時赴牙齒診所看診,質疑廖姓醫師未妥善治療其牙齒,用腳踹診間木門,還拿出預藏球棒敲打診間木門及診所玻璃門,致木門歪斜及玻璃裂開而挨告,他辯稱,只是要醫師給個解釋,臺南地院認他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3月,可易科罰金。
案經廖醫師向轄區警分局提告,他於警詢時坦承犯行,他辯稱,沒有要恐嚇醫師,只是要醫師給個解釋。然而,他的供詞,與廖於警詢及偵查中的證述大致相符,與現場監視器畫面、擷圖及維修收據及報案紀錄等佐證,事證明確。
檢方認爲,黃同一行爲觸犯醫療法中對醫事人員以強暴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及刑法中譭棄損壞罪,從一重對醫事人員以強暴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論處。
臺南地院審酌,黃不思剋制情緒,僅因懷疑廖未妥善治療其牙齒,即恣意以強暴舉動,妨害告訴人執行醫療業務,損害醫病關係,減損整體醫療士氣,間接影響其他就醫病人及家屬權益與安全,所爲應予非難,惟念他犯後坦承犯行不諱,依法量處其刑。法官認他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臺南地院指出,黃男不思剋制情緒,僅因懷疑廖未妥善治療其牙齒,即恣意以強暴舉動,妨害告訴人執行醫療業務,認他犯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3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