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根沒動工的棚改項目,是如何矇混過關的?
據中國之聲3月19日報道,對照湖南省住建廳公示的年度棚改項目信息備案表,連日來,記者實地走訪了邵陽市洞口縣多個早在2015年、2016年就應該完成的棚改項目,卻發現有的棚改項目並未實施,現場無任何改造跡象;有的項目所在區域在申報棚改之前,剛進行過商業地產開發……
紙面上總投資9000萬元,涉及1500戶的高沙鎮中和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現實中卻看不到絲毫的痕跡。從報道看,在所謂的棚改區,不僅有多層居民自建房,不少建築爲老舊房屋,而且有的房屋已年久失修,上面貼有危房標識。
棚改項目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財政部、住建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用於棚戶區改造的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滯留、擠佔和挪用。”
但從報道看,洞口縣不少安置房卻“建”在了紙面上,而且不止涉及一個棚改區,有的還涉嫌虛報數據。不禁要問:既然所謂的棚改區並未進行改造,那麼,“消失的項目資金”究竟去往了何處?那些不存在的棚改項目又如何矇混過關的?
對於這些疑問,報道中並未呈現明確的答案。但一些跡象表明,這其中疑似存在不少“貓膩”。比如,多份判決書就顯示,因在2015年、2016年洞口縣多個棚改項目的資料收集審覈過程中存在利益輸送問題,當地有官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還要追問的是:涉嫌造假的棚改項目所涉及的資金,全部追回了嗎?如果追回了,這麼多年來,部分曾被定爲棚改區的區域所存在的問題,爲何依舊沒有得到解決?還需要當地給出詳細的迴應。
而在追責的過程中,對於那些曾經有必要建設安置房的地方,也不妨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相關政策和資金原本就是爲了解決民生難題,後續即便出現了問題,但對擱置的民生難題,也不該繼續放任不管。
來源/新京報評論 撰稿/蘇士儀 編輯/遲道華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