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國會制衡行政權 完全被閹割

憲法法庭25日對國會改革法案作出裁決,藍委直言,這次判決證明,大法官都是「保皇派」,25日可謂「國恥日」,這是「憲政史上的重大恥辱」。(羅永銘攝)

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出爐,判決結果多數條文違憲,學者認爲本次修法「有牙齒」的武器都被拿掉,且竟對國會自治事項下指導棋,等於完全閹割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能力,很過分,並認爲恐造成未來法律案都要由司法院做最後決定。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直言,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證明,大法官都是「保皇派」。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主要集中於「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昨日判決結果宣告多數條文違憲,僅少部分不違反憲法旨趣。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指出,首先,本次修法中「有牙齒」的武器都被拿掉了,連官員說謊都無法處理;再者,本次判決中對很多屬於立院內部程序事項、如何行職權下很多指導棋。判決也認定總統國情報告不是義務,等於立院邀請無強制力,大法官太會照顧人,解套解很兇。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吳威志指出,這次宣判侵入立法權非常嚴重。直接宣佈法律案違憲,恐怕會殃及未來所有法律案的法律效果,造成國會法律案都要經過釋憲做最後決定,包含總預算是否釋憲?未來憲法訴訟法要不要釋憲?

對於新任大法官部分人選,外界質疑不適任的聲浪也不小,吳威志認爲,應展開審查並逐一探討人選,若不進入程序恐有違反憲法之虞,雖然期待總統提出多元人選,但並未在憲法中載明,人選的政治立場,可以在審查過程中以票數決定。

開南大學法律所兼任副教授、前監察委員仉桂美指出, 7月憲法法庭針對13條條文裁定暫時處分,但昨釋憲結果,竟還有合憲條文,證明大法官把政治問題當司法問題受理。

仉桂美也說,大法官於釋憲文中定義「反質詢」很奇怪,司法者變成造法者。在聽證調查權部分,判決反倒是開倒車,比釋字585號內容限縮,完全閹割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