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去年抓22萬輛慢速車 高公局:車速不到70公里最高罰6千
雪隧去年抓22萬輛慢速車,高公局:車速不到70公里最高罰6千。(本報資料照)
清明節連假高乘載管制措施。(高公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清明節4天連假將屆,高速公路局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向路段,設置慢速車示警系統,統計去年通過雪隧北向車流量約1100萬輛次,慢速車示警車約22萬輛次,高公局表示,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每小時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的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000至6000元罰鍰。
雪隧科技執法系統2017年6月15日啓用,針對超速、低於最低速限、惡意逼車、任意變換車道列爲主要取締項目,雪隧目前最高速限90公里、最低速限70公里,用路人若違反規定將受罰。
高公局表示,雪隧因假期間交通量大且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如有慢速車將導致壅塞,因此雪隧北向路段設置慢速車示警系統,針對車速每小時低於65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00公尺的小客車(大客車間距爲大於150公尺)示警,並透過路側資訊可變標誌顯示慢速車的車號及車速,提醒駕駛加速行駛。
目前雪隧慢速車示警系統設於北向26至27公里、20至21公里及18至19公里共3處,高公局指出,統計2023年通過雪隧北向車流量約1100萬輛次,慢速車示警約22萬次,約佔2%;今年春節假期車流量約25萬輛次,慢速車示警約1萬1千次,約佔4.6%,顯示仍有爲數衆多駕駛,未依速限適當加速通過。
高公局表示,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爲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每小時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的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以3000至6000元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亦於雪隧內設有南北向各8處,共16處科技執法系統,可對慢速車、超速車、惡意逼車及違規變換車道等違規事項進行取締,高公局呼籲民衆行駛國道時,在安全不超速情形下儘量提高車速,並在符合法規下儘量跟上前車,避免拉大與前車間距而成爲路隊長。
另外,高公局表示,清明節連假首日4月4日上午5時至中午12時,國1內湖至頭份及國3木柵至香山,各交流道的南向入口匝道實施高乘載管制;4月5日至7日,每日下午1至6時,國5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實施高乘載管制,請民衆多加留意並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