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疑小說家的6字箴言,教你玩轉故事開頭

我們可能都有這兩種朋友,一種藏不住話,講笑話自己先笑半天,分享奇遇就從早上吃手抓餅開始。總之,講啥都尬,糟蹋了世間的好笑點和好故事。

另一種極有章法和節奏,同樣一件事從她嘴裡講出來就不一樣。他會放“鉤子”——先拋出最激烈處,把耳朵都勾過來。例如:

“我今天是跳傘來上班的。”

得了,聽到這句話的人,還能專心幹活嗎?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她,甚至帶點央求:快,快,告訴我怎麼回事。

關子賣夠了,她纔回到上週五晚,完整交代和跳傘教練的浪漫邂逅。效果很好,把第一種“自然順序講述者”甩出幾條街。

這就是故事創作裡常見的開頭原則:先跳躍,再後退。這一點在懸疑推理類小說中尤爲常用,當然也適用於所有類型的故事創作。

偵探小說大師勞倫斯·布洛克就曾撰文解析過此法。技巧雖小,卻一針見血,指向那些扭扭捏捏、規規矩矩,專引瞌睡蟲的“囉嗦症患者”。

掌握它,除了寫好故事開頭,對你的述職、演講、分享,哪怕是飯局吹牛、哄娃睡覺,都是制勝利器。

文 | 勞倫斯·布洛克

故事有兩個開頭,亦即首頁的開頭和時間順序上的開頭。有時兩者重疊,有時不是。

這篇關於開頭時間順序問題的文章,其實來自約翰·布蘭迪的筆記。我摘抄了一部分放在這篇文章裡,不僅因爲它非常切題,而且,我很高興抄一個編輯的東西,然後再賣給他:

雜誌文章的寫法,與小說的寫法不一樣。約翰所描述的寫作過程,比較適合非虛構類作品。但是,從中間開始的寫作手法,其實對小說寫作極其有用。小說的開場,從故事進行的緊要關頭切人,讀者馬上就被吸引住了,投入到故事之中。然後你再退回來,讓讀者瞭解故事的來龍去脈,瞭解讓他感興趣的原因。

這個原則,對於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同樣有用。短篇小說要直奔主題,一個辦法就是在故事進行的緊要關頭開場。

我想舉例子來說明,但想到的卻是個反面例子。幾個月前,我在一本老雜誌上,讀到自己多年前寫的一篇犯罪通俗小說。小說開頭,是寫一個傢伙從辦公室回家,途中想去酒吧,卻發現他常去的那家酒吧改建歇業。於是他在四處晃悠,直到他找到另一家酒吧。他進去喝了一杯酒,結識了一個美女,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我記得他最後成了毒販。

對這篇小說來說,他碰巧走進第二家酒吧或許很重要。假若在那個特定的夜晚,他常光顧的那家酒吧仍然開業的話,後面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但這還不是關健,更離譜的是,我讓這小丑晃悠了一千字後,纔開始講正事。

這故事若讓我今天來寫——我不會寫,因爲這故事糟糕透頂——我會從故事進程的中段寫起。小說一開始,我或許就讓主角與那個女人首次接觸,也或許讓這兩人已經幹起違法勾當。然後,我會退回,補充細節,讓讀者瞭解這人是誰,爲何把生活弄得一團糟。我可能採用大量倒敘,但更有可能簡明扼要地介紹故事原委。

從動作緊要處開始,再回頭補充說明,這種基本的寫作技巧,不僅適用於小說,在其他敘事文體中也屢試不爽。通過向前跳躍,再後退一步,作家可用創造出無數個新潁的開頭,避免慢吞吞地往前挪步,拖慢整個故事的節奏。

這種技巧很有用,適合所有類型的小說。對於那種時間跨度很大的長篇小說,跳躍式進入情節,能幹淨利落、毫不費力地跨越不同的時間段……這種技巧可以將一系列鮮活的場景串聯起來,從而構成一個鮮活的整體。

先跳躍,再後退,這句箴言值得銘記。就算你不用在寫作上,至少它會幫你在夏令時結束後,記得把時鐘調回來。